加快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的三维进路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7日       来源:湖南日报      阅读:41次

  罗英 赵新月

  近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首次将民营经济定位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提出加快推动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当前,我省应从政策法规、公共服务、监督管理三维进路,支持民营企业应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数字化转型,实现生产方式、组织与管理、服务与商业模式创新。

  健全促进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法规

  加强政策支持,疏通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堵点。汇聚投资、消费、税收、财政、金融、能源、产业等重点领域的经济运行数据,建立经济政策执行范围、落实时效和运行态势的综合分析模型,提升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精准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破除平等准入的壁垒,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政策体系,为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提供增信服务。

  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法治保障。在中央层面的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及地方层面的法规、规章与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完善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规定,清理废除与支持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不相适应的内容;应加快出台《湖南省数据条例》《湖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推进数据确权,对数据要素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与保护,保障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将经过实践检验有助于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具体规定,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原始创新的保护力度。

  为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

  创新数字履职模式,改进对民营经济的平台服务。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创新政府治理方式,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智能网管平台,切实做到“一网通办”,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提高对民营经济的治理水平;建设集“惠企政策、便企审批、利企服务、政企互动”为一体的“湘商通”服务平台,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创造和谐稳定空间;以“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为基础,依托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端,确保高频事项“掌上可办”,持续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

  实施高效政务协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动能转换。为加速民营经济的数字化转型,应实现多元治理机构之间的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与联动,激励民营企业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把握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机遇;推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加快政府公共数据对民营企业有序开放,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参与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应用创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深化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所需的监管改革

  厘清监管职责,优化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环境。优化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发展环境,必须厘清数字时代政府的监管职责,我省应依法编制监管事项清单目录,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内容,纳入全省在线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公开权力运行流程,鼓励工作人员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把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为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创新监管模式,推行民营经济智慧监管。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构建智慧信息监管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为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设定监管底线,确需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的,应遵循相关法定程序,使得监管方式与监管事项特点相适应、监管强度与存在风险相匹配,防止对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过度监管;运用数字技术实现对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重点监管事项的实时跟踪,加强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力度,实现一处发现、多方联动、协同监管。

  (作者分别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湖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特约研究员。本文为湖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行政法视野下网络空间多元共治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