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6日 来源:郴州日报 阅读:167次
2020年9月2日,我局在许广高速湖南省桂阳县路段查获卷烟408条,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单号:桂烟存通字【2020】第0001418号)。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桂阳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接受调查处理(联系电话:0735-4467713)。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湖南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桂阳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