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登记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5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695次

各市、州发改委,各有关单位:

  2013年和2014年,我委先后开展了两次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登记备案工作,初步建立了代建单位名录库。为更好地加强代建单位管理,促进代建行业发展,我委按照高效便捷、公开透明、动态监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登记备案方式,方便符合条件单位纳入代建单位名录库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的范围与条件

  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登记备案,面向全省所有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化专业单位:

  1、系在本省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为省外企事业单位在湘设立的工商登记注册满两年以上的分支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一项或多项资质;

  3、愿意积极参与和长期从事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业务。

  二、登记备案的程序

  1、申请。按照自愿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单位,按时间要求填报申请表(详见附件)。其中,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单位于2015年4月30日前向省发改委申请;在市(州)、县(市、区)工商注册的单位,于2015年4月25日前向所在市(州)发改委申请,市(州)发改委对申报信息初步核实后,于2015年4月30日前汇总转报省发改委。2013年和2014年已经登记备案的代建单位,只需要填报变更或新增信息。

  2、核实。省发改委组织对申请人信息统一进行符合性核实认定。

  3、公示。省发改委将核实结果统一在门户网站公示十日,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进行复核。

  4、入库。公示期满后,对核实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单位予以登记备案,纳入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

  5、发布。通过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和代建工作子站发布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实行信息公开、实时监督、动态更新。

  三、登记备案信息内容及核实

  1、凡申请登记备案入库的代建单位需按要求填写代建单位登记备案申请基本信息表、单位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信息表、单位代建项目信息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材料均提供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一式两份)。

  2、表一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登记备案申请基本信息表。其中,单位从业许可基本情况必须满足其中一项或多项,咨询、设计资质应填报相应行业;公司人员职称情况是指本单位按国家规定程序获得相应职称人数;工程技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情况是指本单位国家颁发相关证书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具有执业资格人员的从业人员数。

  表二为单位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信息表。填报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国家认定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中一项或多项),注册单位应为本单位。

  表三为单位代建项目信息表。代建项目应已经相应代建主管部门批准实行代建制;项目获奖情况是指本项目代建内容获得国家或省级结构、装饰、监理、咨询等各类表彰情况。

  3、省发改委将会同相关资质认定部门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信息进行核实,主要包括单位和相关人员资质资格、代建项目真实性等方面。经核实发现申报信息严重不实、故意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申请资格,且两年内不再接受申请。

  四、名录库更新管理

  1、全省代建单位名录库不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私密的信息均在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开,长期有效,供各方查询、引用,并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对各种方式发现的不实信息,及时修正,并对故意填报不实信息单位剔除出库,且两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

  2、进入全省代建单位名录库的单位,可参与湖南省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单位投标、承担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业务。未进行登记备案的机构,不得作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

  3、各机构参与代建单位招投标时拟任项目经理应从入库项目经理中选择。

  4、代建单位登记备案基本信息、单位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信息、单位代建项目信息等信息如有变化,应在有关手续办结后尽快向省发改委书面申请变更。未及时申请信息变更的,将直接影响参与代建单位招投标资格。此次登记备案后新增的代建项目,需入库并网上公示一个月后方可纳入代建业绩评定范围;新增拟任代建项目经理,需入库并网上公示一个月后方可负责代建项目。

  5、省发改委将实行代建单位监管评价和代建项目后评价,评价结果将纳入名录库信息内容并公开。具体办法由我委另行制订颁布。

  6、本次代建单位登记入库工作结束后,将不再另行通知集中组织登记。符合条件的单位需申请登记备案,可在每年6月和12月向省发改委按前款程序和要求申报(2015年6月不再接受申报)。

  五、资料报送

  纸质文档资料请送湖南省发改委二院(原省价格信息市场,万家丽路和黄谷路交叉口东南侧) 南栋614。

  电子文档请发邮箱:hnsfgwdjb@163.com。

  联系人:高阳洁;联系电话:073189665030,15874290822。

  本通知同时在湖南省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www.hnfgw.gov.cn/)及代建工作子站(http://www.hnfgw.gov.cn/site/djb/Index.html)、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发布。申请表可自行下载,按格式内容自行编辑填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10 日

  附件:《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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