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0日 来源: 阅读:382次
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召开
《郴州市市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管理办法》听证会的
公 告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建筑垃圾的危害越来越明显,为解决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规范管理问题,根据2016年国家工信部和住建部颁布的第71号公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拟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郴州市市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管理办法》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与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由相关企业、有关专家及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技术指导中心等单位人员组成,共设听证会参加人员20人,另设旁听人员3-5人,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制办的同志参加。
二、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的基本条件
1. 户口为郴州市城区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 熟悉或关注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行业发展。
三、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产生方式
1. 相关企业、有关专家及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技术指导中心等参会人员由市经信委邀请。
2. 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制办等参会人员由市经信委邀请。
3. 旁听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方法产生。
四、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报名方法
凡有意参加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于2018年7月24日之前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政策法规科报名,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九号532室,联系人:唐虎,联系电话:2368915。
特此公告。
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