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5-2017年度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站、监督测评点、监督测评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8日       来源:      阅读:674次

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市州优化办,省直各单位,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监督测评站:

  为深入推进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充分发挥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站、监督测评点、监督测评员的监督作用,通过省直单位、市州推荐和企业自荐,经相关部门审核和在媒体公示,省优化办决定聘请湖南省浙江商会等20家在湘商会(行业协会)、湖南标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887家单位(企业)、应永来等887人为2015-2017年度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站、监督测评点、监督测评员。

  监督测评站、点、员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主动向省优化办如实反映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优化工作的建议,自觉参加由省优化办组织的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及其他活动,积极向周围其他企业宣传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相关政策。监督测评站、点、员在履行职责期限内,如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省优化办将根据监督测评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撤销其监督测评站、点、员资格,并在媒体上公示。

  附件:2015-2017年度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站、监督测评点、监督测评员名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