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煤炭税费预征标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9日       来源:      阅读:349次

   宜章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煤炭税费预征标准的通告

 

             宜政通〔2015〕1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收费基金的通知》(湘财综〔2014〕48号)规定,结合我县煤炭行业经营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县煤炭税费预征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煤炭税费预征标准梅田镇、麻田镇、浆水乡、骑田林场境内(一价区)的煤炭税费预征标准由77元/吨调整为62元/吨;杨梅山镇、栗源镇境内(二价区)的煤炭税费预征标准由62元/吨调整为50元/吨;瑶岗仙镇境内(三价区)的煤炭税费预征标准由52元/吨调整为42元/吨。

二、执行时间调整后的煤炭税费预征标准自2015年9月20日上午9时起执行,原煤炭税费征收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三、工作纪律此次煤炭税费预征标准调整工作是按照国务院关于继续推进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及煤炭市场价格实际进行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广大煤矿矿主、煤炭经营及运输业主要对调标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征收工作环境。对偷逃煤炭税费和蓄意阻挠、破坏税费调标工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宜章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