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商行乱象:7家银行信贷违规遭重罚 信贷违规乱象触目惊心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1日       来源:凤凰网      阅读:237次

凤凰网湖南财经讯 近日,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批量发布行政处罚决定。湖南农商行系统再次成为银行业违规频发的绝对主角。

据统计,本轮公布的9家涉信贷违规银行机构中共有7家银行属农信系统,包括南县农商行茅草街支行、南县农商行、沅江农商行黄茅洲支行、涟源沪农商村镇银行、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道县农商行以及江华农商行。

其中,湖南南县农村商业银行茅草街支行因贷款审批和管理严重失职,导致贷款被违法发放、信贷资金被挪用等行为,被处以罚款50万元;

湖南南县农村商业银行因案件风险防范排查工作流于形式,导致下辖支行发生案件,被处以罚款50万元;

湖南沅江农村商业银行黄茅洲支行因发放不符合条件的贷款的行为,被处以罚款30万元;

涟源沪农商村镇银行因超监管比例发放贷款、贷款“三查”不尽职和贷款形态反映不真实等行为,被处以罚款30万元;

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因超监管比例发放贷款、违规接受财政担保发放贷款和贷款“三查”不尽职等行为,被处以罚款30万元;

湖南道县农村商业银行因存在转嫁房产抵押登记费、贷前调查不尽职、违规核销不良贷款等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罚款30万元;

湖南江华农村商业银行因信贷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被处以罚款30万元。

除了上述7家农村金融机构外,广东南粤银行长沙分行因违规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被处以罚款3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包括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本次披露的7家信贷违规农村金融机构在日常业务开展中,未能在风控管理中做到尽职尽责,普遍流于形式,同时未对贷款进行穿透性审核,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因此才会受到50万元的顶格处罚。这也是当前农村金融机构较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2018年1月13日,中国银监会发布《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机构要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问题多的机构、乱象多的区域、风险集中的业务领域。

同时,《意见》还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机构要抓住依法合规经营这个着力点,坚决根治普遍存在的合规意识淡薄、制度缺失、屡查屡犯等问题痼疾。要抓住金融消费者权益这个关键,严查乱设机构、乱办业务、违法违规销售、利益输送等行为,加强信息披露和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信心。

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是当前众多农商行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加快不良贷款清收不仅是农商行目前所面临的任务,也是各地地方政府非常重视的一项问题。

自2018年年后开始,湖南省内郴州、益阳、湘西州、永州以及岳阳等地各政府机构与农商行就已经开始陆续召开会议,动员开展清收不良贷款的任务。2018年11月份,郴州农商行董事长带被褥住债务人家清收的新闻出现在网上,此事一经传播迅速爆红。

据本次公布的处罚信息显示,本次共有47名各农商银行或村镇银行涉信贷违约的直接责任人受到处罚。其中,3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1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1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1人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三年,1人被取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三年,1人被取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二年,1人被警告并罚款五万元。其余38名被给予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