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4日 来源: 阅读:584次
郴经信〔2016〕10号
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月28日
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专项活动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专项工作,根据省经信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好无线电属地管理职责,严密防范和打击非法设置无线电广播电台(俗称“黑广播”),遏制“黑广播”蔓延趋势,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广播电视网络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打击“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由市经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李琼林任组长,无线电管理科科长罗春生、办公室主任吴豪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无线电管理科刘志忠、办公室耿世辉、无线电监测站邓国昌、李利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罗春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责任分工
为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成效,分工如下:
(一)无线电管理科
1.组织开展打击“黑广播”宣传工作。“黑广播”冒用合法广播频率,干扰合法广播电台及航空通信,发布虚假医药等诈骗信息,骗取人民群众财富,影响社会稳定,危害航空安全;藏身居民小区,发射功率大、电磁辐射强,损害人体健康。一是通过市广播电台、公众微信号等媒体平台宣传“黑广播”危害,向社会公布举报受理电话,宣示政府打击行动决心;二是印制打击“黑广播”宣传单,走到哪里宣传到哪里;三是发挥人民群众力量,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宣传,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局面,确保专项活动得以深入开展。
2.建立打击“黑广播”工作组织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公安局、文体广新局和广播电视台的联络沟通,开展集中打击专项行动,确保密切合作、立体监测、联合行动,做到每次行动有实施方案。
3.组织无线电监测站加强调频广播频率监测。监测站在做好日常频率监测工作的同时,加大对广播频率监测、监听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非法电台、准确定位位置,为“黑广播”案件的查处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4.负责“黑广播”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一旦发现 “黑广播”违法犯罪线索,一是组织无线电监测站进监测监听、测向定位;二是协调公安入户检查和犯罪嫌疑人抓捕;三是协调文体广新局等部门对广播内容予以审查定性;四是协助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取缔 “黑广播电台”、查封发射设备;对抓获的犯罪分子按照各自职能实施行政等处罚。
(二)办公室
负责专项行动开展时期的车辆调度及经费保障工作。
(三)无线电监测站
1.成立“黑广播”排查技术分队,确保发现线索能随时出动;
2.利用无线电监测固定站和移动站做好调频广播频段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非法调频广播电台;
3.做好排查技术准备工作,制定查找方案和行动预案,确保专项行动期间车辆及技术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加强技术培训,做好违法设台案件的技术取证工作,及时归纳总结查找经验。
(四)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做好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宣传氛围,并安排专门人员协助无线电管理科查处“黑广播”。
三、工作步骤
专项活动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到4月10日结束,分为组织发动、打击整治、巩固总结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1月1日至2月1日为组织发动阶段,制定方案、开展动员、部署、落实人员装备等工作。
(二)2月1日至3月31日为打击整治阶段,主要是组织开展监测、监听、巡查、协助重点案件侦破、专项活动宣传等工作。
(三)4月1日至4月10日为巩固总结阶段,主要是做好专项活动工作总结,总结经验,固化机制,建立打击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等工作。4月6日前将专项活动情况报省经信委。
各责任科室、直属单位要切实按照专项活动的时间安排,明确各阶段主要任务,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工作配合,深入推进专项活动整体有序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打击“黑广播”的责任感。要充分认识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高度,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二)明确任务,增强打击“黑广播”的主动性。要认真谋划、积极推进、主动出击,设立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加强与公安、文体广新、广播电视台等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宣传,增强打击“黑广播”的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好舆论工具,提高社会各界对打击治理“黑广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共同维护广播电视网络安全和空中电波秩序的自觉性,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调,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四)巩固成果,建立健全打击“黑广播”长效机制。要总结经验,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情报共享,探索建立与公安、广播电视等多部门联合查处非法电台的长效机制,形成打击“黑广播”的“人民战争”。
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