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宜章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4日       来源:      阅读:538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全面掌握当前非法集资风险情况,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定于2月至4月期间组织开展全县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现将《宜章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章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


宜章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当前我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严峻形势,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与指导原则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责任,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坚持“谁主管,谁整顿;谁审批(登记),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管理、预防、处置非法集资风险的工作机制,全面排查全县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打击、早处置,疏堵结合,趋利避害,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指导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各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职责明晰、齐抓共管、高效务实的监管体系。

2.坚持权责一致。谁批设机构,谁承担监管职责,谁负责处置风险,逐一落实各类非金融企业的监管责任。

3.坚持分工协作。各行业主(监)管单位要有分工、有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4.坚持防控并举。各主(监)管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控,系统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完善的风险应对处置预案,层层落实责任,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财产安全。

二、排查重点与责任分工

此次风险排查的重点是担保公司、投融资中介、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及本地其他高发案件。具体分工如下:

县政府办:负责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机构、信托类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期货公司的风险排查;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对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及督查;

县经科局:负责对工业、交通、信息行业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对全县中小企业和工业园区企业,以及冶金、建材、有色金属、医药、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等行业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房产管理局:负责对全县房地产行业(含中介机构)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专项排查。

县林业局: 负责林业领域有关项目及组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县商务局: 负责商务领域(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排查。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含有“投资”、“资产”、“资本”、“控股”、“基金”、“财富管理”、“融资租赁”、“网络金融”、 “金融信息”等字样的公司的风险排查。

县农业局:做好农业经济实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风险排查。

县人民银行: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县范围内金融机构跨市场理财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的风险排查。

县民政局:做好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包括民办学校、教育基金会等组织的风险排查。

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明确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启动退出机制。对一般工商企业涉嫌非法集资、变相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涉嫌犯罪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特别是对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案件要及时依法处置,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此次风险排查范围广、涉及面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和责任,摸清非法集资风险底数,防止风险进一步积聚。要加强协作配合,果断采取措施,积极做好非法集资案件调查取证、资产清理、资金清退、舆论引导和维护稳定工作。

(二)集中清理整治。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风险处置”的原则。金融办、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按照“对口管理”原则,深入基层一线,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风险线索和新发案件情况,县行业主管部门向县处非办报送案件情况,及时掌握风险动态,切实做好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对违规经营但不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由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无证无照以企业名义从事集资的,由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建立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分析研判当地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形势,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通过日常监管、风险排查、媒体披露、舆情监测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收集信息。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长效机制。

请各主(监)管部门于3月15日之前将风险排查工作总结及排查情况统计表报送县处非办(联系人:肖婷3712306,邮箱:yzxcfb@163.com)。



附件:1.涉嫌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情况统计表

      2.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16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人、次、% 、件

序号

集资

项目

名称

集资单位名称(个人

姓名)

所属

行业

集资

方式

集资

金额

参与

集资

人数

上报地区/涉及

地区

发案

时间

发现

渠道

行政处理※

司法处置※

结案※

善后及维稳

行政

受理

行政

处理

移送

公安

排除

非法

集资

公安

受理

公安

立案

立案

罪名

起诉

审判

认定罪名

获刑

人数

司法审结

集资款清退

完毕

返还

比例

%

群体性

事件※

 

 

 

 

 

 

 

 

 

 

 

 

 

 

 

 

 

 

 

 

 

 

 

 

 

 

 

 

 

 

 

 

 

 

 

 

 

 

 

 

 

 

 

 

 

 

 

 

 

 

 

 

 

 

 

 

 

 

 

 

 

 

 

 

 

 

 

 

 

 

 

 

 

 

 

 

 

 

 

 

 

 

 

 

 

 

 

 

 

 

 

 

 

 

 

 

 

 

 

 

 

 

 

 

 

 

 

 

 

 

 

 

 

 

 

 

 

 

 

 

 

 

 

 

 

 

 

 

 

 

 

 

 

 

 

 

 

 

 

 

 

 

 

 

 

 

 

 

 

 

 

 

 

 

 

 

 

 

 

 

 

 

 

 

 

 

 

 

 

 

 

 

 

 

 

 

 

 

 

 

 

 

 

 

 

 

 

 

 

 

 

 

 

 

 

 

 

 

 

 

 

 

 

 

 

 

 

 

 

 

 

 

 

 

 

 

合计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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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成员单位在各自排查范围内发现有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可参考此表进行统一填报。
附件2


2016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排查内容

排查时间

参与单位

存在主要问题

处置情况

备 注

机构类型

总数

排查数量

1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

 

 

 

 

 

 

 

2

投融资中介

 

 

 

 

 

 

 

3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4

网络借贷机构

 

 

 

 

 

 

 

5

农民合作社

 

 

 

 

 

 

 

6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 7 —

 

 

注:各单位在辖区内开展风险排查,可参考此表进行统一填报,详细情况可制订分类表格进行汇总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