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国家级新区方向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0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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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国家级新区方向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597)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引导作用,按照省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拟将本投资计划转发下达至湘江新区宁乡高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一期

现对拟安排资金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1520日—24),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等信息。

联系电话:0731—89990804

传    真:0731—89990804

电子邮箱:hnfgwdqc@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省发改委地区处(邮编410004)

 

    附件:湖南省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国家级新区方向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5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