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1日

来源: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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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资产处置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经省财政厅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我厅下属单位湖南省畜牧兽医研究所部分国有资产处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资产情况:处置资产座落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榔路8号,包括土地、土地之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不可移动设备。其中:国有科研划拨用地22523.74平方米,国有科研用地上地面房屋共4205.36平方米,被征用的国有科研用地上的构筑物及不可移动设备若干项。

二、处置方式:该地块已纳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四线(远大路-人民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范围,根据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四线(远大路-人民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由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

三、收入管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74号)等文件规定,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凡对上述资产处置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127日以书面形式向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二办317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2289916。

特此公示。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