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0日

来源: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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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要求,经自主申报资格初审专家评审环节,拟确定湖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浙江大学为湖南省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至6月16日,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反映。

联系电话:0731-82222444。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