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物流业转型升级项目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4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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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5号)、国家发改委经贸司《关于切实做好经贸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将“郴州惠尔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调整到“衡阳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红光综合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宗商品货物分拣配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3日—6月15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经贸处 

联系电话:0731-8999083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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