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0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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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湖南湘江新区条例》立法工作,我委分别于5月13日、6月9日发布了遴选公告。经综合比选,拟委托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提供支撑服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2年6月17日-6月21日,如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处
联系电话:0731-89991526(兼传真)
电子邮箱:hnfgdq@163.com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