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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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高质量推进湘江西岸科创走廊建设,加快构筑长株潭科技创新共同体,经研究,省发展改革委拟启动湘江西岸科创走廊规划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规划编制机构,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湘江西岸科创走廊规划
三、工作内容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结合长株潭都市圈发展规划、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等有关精神,深入调研省内外科技创新体系,系统总结省内科技创新的发展基础,全面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提出湘江西岸科创走廊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等,科学编制《湘江西岸科创走廊规划》,并组织开展规划编制过程中的论证。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事业单位、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2、编制工作负责人应具有副高(或相当于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了解国内外科技创新发展动态,熟悉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湖南省科技创新发展现状,前期已取得相关领域研究成果、具有国家科技创新类规划编制和重大课题研究经验者优先。
3、编制工作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编制工作负责人。
五、遴选程序
1、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湘江西岸科创走廊规划编制申请书(包括编制单位及负责团队简介、规划编制思路、相关工作基础等);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复印件。相关资料请加盖公章确认。
3、材料提交:申报材料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同步提交电子文档。
4、评审组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申报单位的研究方案、经费预算、资质能力、以往研究成果、专家团队等因素择优遴选规划编制单位。遴选结果将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
5、合同签订: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湘江西岸科创走廊规划》委托合同书。
六、经费补助
根据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将安排一定经费补助。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9991076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处(邮编:410004)
电子邮箱:hnfgwgjc@163.com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