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园区循环化改造专项核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3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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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加快推动全省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554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将对全省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开展专项核查。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对全省73家已实施和具备实施循环化改造园区进行专项核查。按照园区数量和区域布局,结合已有工作基础情况,分成4个组开展核查工作。具体分组如下:

 

分组名称

需核查的市及园区数量

第一组(20家园区

长沙11家,湘潭7家,益阳2家。

第二组(18家园区

衡阳7家,株洲5家,郴州6家。

第三组(18家园区

邵阳4家,永州6家,怀化4家,娄底4家。

第四组(17家园区

岳阳8家,常德9家。

 

三、核查内容

1、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554号)明确的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废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能力等主要指标进行核查,指导填报《园区循环化改造2020和2021年基本情况表》《省级以上园区“十四五”循环化改造清单和预期成效情况表》。

2、对照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发改环资〔2022〕165)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核查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及相关指标进展情况,重点核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情况,指导填报《园区循环化改造指标数据统计表》《湖南省大宗固废及废旧物资综合利用企业信息填报表》。

3、通过此次专项核查,指导园区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建立一套园区循环化改造数据统计台账,绘制一张园区循环化改造物质流和能量流工艺流程图,形成一个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情况核查报告。在此基础上,总结园区循环化改造经验做法,发布一批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优秀案例,宣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四、申请条件

1、在湖南省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设计咨询机构、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2、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熟悉省内园区发展、节能减排、循环化改造等相关政策法规,承担过园区相关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和有关专项核查工作的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不接受个人申报或多家单位联合申报。

五、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申请单位综合实力、相关业绩情况、经费预算等因素择优选定4个组的承办单位。遴选结果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委托合同书。

六、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简介、人员配备、以往业绩、承接政府项目情况等)。

(二)根据工作内容要求,编制核查方案及其预算。

(三)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服务费用报价。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工作任务,每个组核查费用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资料印刷费、会议场租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所需全部费用,具体数额由报名单位在申报文件中列出。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929日。

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逾期不予受理。如需要核查内容相关表格及资料电子版,可联系资环处获取。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宏桃       联系电话:0731-89991086

电子邮箱:hnfgwhzc@126.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8号第四办公楼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