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8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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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湖南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评估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全面了解《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发改社会〔2020〕735号)》《湖南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重点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3年)》(湘政办发〔2020〕42号)的落实情况,深入分析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推进的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
2、实地查看2020年中央预算内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和2021-2022年省预算内基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项目实施情况。
四、申请条件
1、在湖南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2、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3、熟悉卫生健康工作以及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疾控中心等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术力量。
4、优先考虑承担过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以及专项工作评估的机构。
5、省财政厅电子卖场注册单位。
五、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我委将根据申请单位实力、相关业绩情况、经费预算等因素择优选择1家承办单位。遴选结果将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承办委托合同书。
六、申报材料
1、机构概况(含机构简介、人员配备、以往业绩、承接卫生健康有关工作和承担政府重大政策及专项评估等业务情况等)。
2、根据项目评估要求,编制“湖南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评估工作”项目方案及其预算。
3、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服务费用报价。根据上述工作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工作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资料印刷费、人工费、会议场租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所需全部费用,具体数额由报名单位在申报文件中列出。
5、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6、不接受个人申报或多家单位联合申报。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七、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将书面申报文件通过中国邮政寄送湖南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毅
联系电话:0731-89991077
电子邮箱:hnfgwshcws@163.com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四办北栋122室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