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

来源: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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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我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省各市州在组织开展本地区案卷评查工作的基础上,选送省里参评案卷共74卷。9月26日—28日,我厅组织农业执法骨干和专家,对各市州选送案卷进行集中评查,经过分组评查、交叉复评、集中研讨、专家复核等环节,从执法主体、当事人认定、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评查,共评出优秀案卷39卷,具体名单见附件。

从评查情况看,今年各市州选送案卷的质量和制作水平整体有较大提高,衡阳、常德、岳阳、邵阳等市州选送的案卷优秀率位居前列,常宁、武冈、隆回、平江等县市连续多年有案卷评为优秀,永州、郴州、娄底、怀化等地案卷制作水平较往年有较大进步。但是,全省各地案卷质量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突出体现在县市区级案卷质量是薄弱环节,入选全省优秀案卷的县市区局近几年比较固定,湘潭、怀化本次没有县市区案卷入选优秀卷。

二、存在问题

本年度案卷评查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行政处罚程序方面: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不全,法制机构审批意见不规范,文书送达回证内容填写不完整,新旧法律条款混淆使用,个别案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未以字号作为当事人、实施强制措施超期或无法律依据、强制措施申请延期未经法制审核、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不当、违法数量和金额及违法所得计算不准确。

(二)证据固定方面:证据无执法人员手写签名,现场检查笔录无当事人的意见缺乏对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和现场检查(勘验)等过程的音像记录,个别案卷证据不足、证据为照片资料的缺少制作方法和内容等情况说明、询问笔录问话思路不清、不需记录的记录在案。

(三)文书制作方面:法律依据未引用到具体的条款项目,案件名称、案号书写不规范,案卷装订顺序不符合要求,案卷归档不及时,“涉嫌”二字运用不规范,个别案卷对违法事实描述不清、没有询问被处罚情况、执法行为发生时间前后记录不一致或有重叠等,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行政处罚案卷不仅是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行为的主要体现和载体,也是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重要依据。案卷文书质量的好坏,代表着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也关系到执法机关的形象、法律的威信。对此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拿出具体措施,全面整改落实,切实提升办案质量。

(二)提高办案水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执法人员加强业务学习,除了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还要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执法程序、实体处理、文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认真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每个案件合法有效。

(三)加大执法力度。执法办案是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主责主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严查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要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畜禽屠宰、动植物检疫、长江禁捕专项执法等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农业领域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作风建设。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不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严禁任性执法、过度检查、索拿卡要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附件:2022年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2022年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