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
来源: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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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规定要求,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于2022年11月30日后正式停止代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12月3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操作指南》(附件),自行选择参保地(湖南省内县市区,建议在原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参保(接续)。2022年11月30日后未转移的,省社保中心将统一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移后,参保人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操作指南》(附件),自行选择参保地(湖南省内县市区的参保人员,建议在原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参保(接续)。
二、已经退休和2023年元月1日前退休的,不再转移。已经退休的,经办服务由省社保中心提供;即将退休的,由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代办相关社保事务至退休,退休后经办服务由省社保中心提供。
三、分类管理后,上述个人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利、义务仍执行全省统一的政策,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全省统一的流程提供养老保险经办服务。
四、转移的个人参保人员,对在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代办期间养老保险权益等方面的疑问,可至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或拨打电话咨询。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
咨询电话:0731-85063728 85063935
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