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来源: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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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农安县”)的创建成果,持续提升农安县的影响力,根据省食安办《关于印发湖南省“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3)的通知》(湘食安办〔2020〕12号)等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农安县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在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下,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农安县创建工作,争取第三批国家农安县全部顺利验收,第四批国家农安县创建数达到8个左右。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鼓励各省(区、市)分层次开展本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规定,继续开展省级农安县创建,已经纳入创建计划的县市区要尽快完成创建工作并申请验收,未纳入创建计划的县市区可于每年的9月份以政府名义向我厅申请创建,暂未计划申请国家农安县、省级安县创建的县市区应参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制定本县市区的创建方案并严格实施,同时报市州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行动。为进一步提升农安县的影响力,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已命名的国家农安县、省级农安县要加强“亮牌”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是主动“亮牌”。在所属政府网站显著位置展示宣传获得的“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在“百度百科”关于该县(市区)词条的“荣誉称号”中增加“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相关内容;在本县(市区)具有代表性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通过宣传牌、展示板、公告栏等醒目方式展示农安县称号;在进入县域的高速公路入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国家农安县宣传牌;二是积极宣传。农安县要系统总结创建工作成效、经验,结合区域公共品牌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培育等强化农安工作宣传,农业农村部官网将设立“国家农安产品质量安全县”专栏,对已命名的国家农安县进行集中展示宣传,打造国家农安县整体品牌形象。“亮牌”“宣传”等相关工作将纳入国家和省级农安县的动态管理范围。

三、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回头看”活动。为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动态管理,确保农安县影响力持续提升,所有农安县应对照创建方案和有关考核办法,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实相符。每2年应组织对已命名的国家和省级农安县开展“回头看”活动,评估其各项制度机制持续运行情况,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地方政府不断巩固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效,持续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石。“回头看”活动分自查、抽查、评估等阶段。今年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回头看”行动,请各农安县严格按要求抓紧进行,并于10月底前将自查报告、附件材料、问题清单和整改报告报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我厅将结合其他工作对部分县市区开展抽查评估。

四、抓紧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验收工作。今年创建到期的国家和省级农安县应严格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在9月底前完成自查验收,自验结果要通过政府官网、新闻媒体等在本县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于10月上旬将自验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报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自评报告应包括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等内容。同时提供考核办法50条逐项打分情况和相关附件材料。自验报告、自评表、佐证材料请同时提供版式电子文档。我厅将于10月上旬开始组织资料审查、现场抽查和集中答辩,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群满意度测评工作,形成综合测评报告。去年参加集中答辩后未通过验收,但已落实承诺整改到位的县市区,我厅也将同时组织核实。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王颂华,电话:0731-84420707邮箱:hnncpzjc@163.com。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