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规范化研究》课题研究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来源:发改

阅读:75次

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有效防范业务风险,高质量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开展,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委托我委承担《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规范化研究》课题研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题目

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规范化研究

二、研究内容

在认真梳理新时代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基础上,充分了解全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开展的实践经验,全面分析业务工作的特点、问题、方向,总结出一套可以指导全国价格认定系统规范化开展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标准和原则。

三、申请条件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智库和具有课题研究力量的其他组织均可申报。申请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申请协助课题研究单位应当组成课题组,课题组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课题组人数不得少于3人,课题组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领域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是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法学专业背景。

(二)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三)课题组负责人须承担过价格工作或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四、承担任务

(一)参与、协助我委组织开展课题研究调研、召开会议,及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等工作。

(二)在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指导下,分析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规范化工作的特点、问题、方向,总结出规范化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标准和原则。

(三)提交《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规范化研究报告》及《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行为规范(草拟稿)》初稿,并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反馈意见对研究成果进行修改完善。于2023年9月30日前按要求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并通过验收。

五、预算金额

不超过20万元。

六、申请方式

请有意申请的机构于2022年12月5日17时前,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规范化课题研究申请书》,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证明等申报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提交我委(价格认证中心)。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密封,一式五份。

我委将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研究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委托协议。

联系人:何  嵬 0731-89665174

        李卓然 0731-89665197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省发改委第二办公楼)

 

附件: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规范化研究课题申请书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5

 



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规范化研究课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