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5日
来源: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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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112号)要求,经各地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遴选,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对省高院办公室等50个“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肖烽等100名“全省法院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1—82206545,82206577
收件单位: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320号省法院办公楼1303室
邮政编码:410000
附件: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