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5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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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一县一策”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将对全省86个县市编制的县城城镇化实施方案组织审核。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县城城镇化实施方案评审技术支撑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全省86个县市县城城镇化实施方案评审
三、工作内容
1、组建由省直相关部门和区域经济、城市规划、市政管理等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
2、结合县城城镇化建设涉及的领域,研究提出县城城镇化实施方案审核标准。
3、负责组织县城城镇化实施方案现场评审会并做好会务工作,分市州对每个县市方案进行现场评审。
4、收集整理评审委员会意见,形成分县市书面意见。
5、协助指导县城城镇化实施方案修改完善。
四、预算金额
不超过20万元
五、申请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熟悉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国土空间等相关政策法规,承担过相关工作的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不接受个人申报。
六、申报材料
1、机构概况(含机构简介、人员配备、以往业绩、承接政府项目情况等)。
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3、根据工作内容及要求,制定评审方案及其预算。
4、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资料印刷费、会议场租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所需全部费用,具体数额由报名机构在申报文件中列出。
5、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七、遴选方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
2、提交材料:申请机构应填写申请书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仅限EMS)提交(一式五份,并提供电子档)。
3、组织评审:省发展改革委将从申请机构的资质规模、荣誉业绩、团队实力、保密措施、评审方案、预算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技术支撑机构。结果确定后,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
4、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机构,与省发展和改革委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秋棠 联系电话: 0731-89990980
电子邮箱: hnfgwghc@126.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8号第四办公楼
省发展改革委规划处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