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8日
来源:农业
阅读:92次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根据《湖南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湘农发〔2021〕90号),经企业自愿申请、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级复核,现确定国资集团宁乡生猪产业链老粮仓镇江花村养殖场等141家生猪养殖场为第二批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浏阳市中和镇张开春养殖场等379家生猪养殖场为第二批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请各地加强监管指导,强化政策保障,切实发挥产能调控基地作用,有效稳定生猪基础产能,切实保障市场供应能力。
附件:1.第二批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
2.第二批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