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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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局
公 告 |
2023年 第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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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废止《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
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2016年10月,原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印发了《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湘工商办字〔2016〕63号,以下简称《办法》)。因其实施至今已超过五年,且制定的法律依据与实施主体目前均已发生变化,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废止该《办法》。
该《办法》废止后,市场主体登记档案管理相关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工商企字〔1996〕第398号,工商企字〔2003〕第35号修订)、《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工作的通知》(登注函字〔2020〕157号)执行。
特此公告!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2023年公告6号 关于废止《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