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棉花科技创新与社会化服务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来源: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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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和我省关于完善棉花生产支持政策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促进我省棉花生产提质增效,推动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2023年我省继续实施棉花科技创新与社会化服务示范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落实国家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建设和生产保供任务,立足省内需求和基础优势,坚持不与粮争地原则,以棉花生产保护区为主,充分利用重金属污染耕地(含尾矿区)、洞庭湖区沟港湖堤、滩涂地发展棉花。通过建设棉花创新平台,强化科技创新与社会化服务示范,为推进棉花生产“两稳”(保面积产量总体稳定、保棉农种植收益基本稳定)、“两提”(提高棉花单产水平、提高棉花质量)提供基本保障。

二、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科研院所、有条件的企业或农业经营主体、产棉大县开展科技创新及社会化服务示范,重点开展创新平台建设、宜机抗逆高产品种选育、轻简栽培技术创新集成、机采棉规模化生产示范、关键农机装备研制与改进、棉花良种繁育与加工、专业仓储与质量公检试点、棉花生产技术指导服务、数字棉花研究、无人智慧农场、面积核查等项目。

三、支持项目

(一)省级棉花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支持开展棉花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建设高标准实验室、购置仪器设备、搭建新型科研信息化基础平台、开展科研科普展示与宣传推介、集成植棉全程机械化关键技术等,打造国内一流、设施设备先进和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棉花应用基础研究平台,完善科技创新基础条件,提升棉花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二)全产业链科技创新。

1.宜机抗逆高产棉花种质资源创制、新品种培育与良种繁育。

支持方向: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棉花早熟宜机、抗逆高产、优质高效等优异种质创制与新品种培育。支持有制种基础的县市区联合具备条件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创建棉花品种培育与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模化棉花良种繁育面积1000亩以上,由县市区组织种子企业申报。

课题设置:总课题1个,子课题5-8个。

考核指标:创制新材料7-10份;发掘关键相关基因8-12个;选育新品系5-6个、新品种1-2个;研发或集成优质棉、宜机棉等品种配套种植技术规范2-3套,建立50-100亩示范片3个以上;棉花品种培育与良种繁育体系基地2个;申请专利3-5项、新品种保护权2-3个;发表论文5-6篇,培养人才8-10人。

2.棉花轻简栽培技术创新集成。

支持方向: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实现棉花全程机械化为目标,开展机播机收、减肥减药、省工节本、轻简高效、耐镉植棉等新技术新模式创新集成。

课题设置:总课题1个,子课题8-12个。

考核指标:创建50-100亩轻简高效示范片5-8个,研发栽培新技术3-5套,集成种植新模式3-5种,开发新产品2-3种,申请专利5-7个,培养人才10-12名,发表论文10篇。

3.关键农机装备研制与改进。

支持方向:支持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适合湖南棉区的中小型棉花直播、采收、培管机械等研发、引进与改进。

考核指标:创制棉花采收机械样机1台,优化棉花拾花器具,改进升级播种、培管农机具4-6台(套),形成技术规程2-3套。

4.数字棉花研究。

支持方向:支持科研院所开展棉花病虫害智能识别,棉花产量高精度智能估测研究与应用等。

考核指标:优化建立棉花病虫害识别系统1-2套,构建产量自动估测一体化技术体系,申请专利2-3项,发表论文2-3篇,培养人才2-4人。

(三)社会化服务示范。

1.机采棉规模化生产示范。

支持产棉大县联合科研院所、经营主体开展棉花机械采收模式技术应用与示范。要求示范片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统一栽培品种,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机械采收,由县市区联合科研院所申报。

2.无人智慧农场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产棉大县联合科研院所开展棉花无人智慧示范农场创建。围绕农机可视化、种植信息化、灌溉智能化,开展土地平整(适合机械作业)、机耕道及沟渠和地力提升等基础条件改造,建设云端智能化可视平台、智能农机装备、墒情监测与智慧水肥系统、棉花长势信息自动采集、智能病虫监测系统、田间气象监测系统、农产品溯源等系统。要求面积不少于200亩。由县市区联合科研院所申报。

3.专业仓储与质量公检试点。

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与企业探索专业仓储与质量公检模式,要求2023年加工收储能力5000吨以上,加工棉花符合国家标准,由县市区联合企业申报。

4.棉花生产技术指导服务。

支持省内棉花生产专家团队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宣讲、市场研判、生产调研、技术培训、临田指导、现场观摩、棉花生产气象等应急服务等,重点服务区域为严格管控区植棉县。由省级科研院所牵头申报。

5.面积核查。

支持省级专业机构开展生产面积抽样核查和遥感专业核查。由省级专业机构申报。

四、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实行“先预拨,后清算”制度,由省农业农村厅按照项目评审结果提出资金分配建议,省财政厅根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下达预拨资金。2024年2月10日前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第二季度,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省财政厅根据省农业农村厅项目实施验收情况进行资金清算和适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项目执行不到位或违规使用的项目资金予以收回。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湖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县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前述主体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学研合作单位、县市区联合申报。县市区申报项目,经所属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同意,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棉花科技创新项目填报《2023年棉花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或《2023年棉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1、附件2),其中,省棉花科学研究所申报项目,须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同意后申报(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建设方案、专家评审意见等);棉花社会化服务示范项目填报《2023年湖南省棉花社会化服务示范项目申请书》(附件3),棉花技术指导服务项目填报《2023年棉花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申请书》(附件4)。

(三)各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对其承担全部责任。社会化服务示范项目中机采棉示范、无人智慧农场、专业仓储与质量公检试点三类项目需提供详细的资金筹措方案。

(四)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于430日前统一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指定邮箱。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刘志坚电话:0731-84430256,邮箱:hnzzy2019@163.com;省财政厅曾杰电话:0731-85165155

 

附件:1.2023年棉花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

      2.2023年棉花科技创新条件建设项目申请书

      3.2023年湖南省棉花社会化服务示范项目申请书

      4.2023年棉花生产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申请书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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