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把宜章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经济特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8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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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章县委        宜章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把宜章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经济特区的决定


(2010年5月28日)


      宜章经济开发区是省级开发区,下辖三个园区,即产业承接园、白石渡氟化学循环工业园、玉溪工业园(以下简称“一区三园”)。为加快把宜章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宜章的经济特区,推进科学跨越富民强县,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湘发〔2009〕4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园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发〔2010〕5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大胆先行先试加快富民强县的决定》(宜发〔2009〕11号)等文件精神,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明确指导思想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以推进科学跨越富民强县为目标,充分利用省委、省政府赋予郴州先行先试34条政策,努力把宜章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县域经济增长极、先行先试实验区、新兴产业承接地、城市发展新载体。
      二、制定发展目标
      2.发展目标。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大变样、三年上水平”的战略部署,实现园区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50%以上,税收年均增长35%以上。到2012年,园区落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10亿元,实现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6000万美元;到2015年,园区落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50亿元,占全县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产值占全县比重60%以上,实现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2亿美元,财政收入突破2亿元。实现宜章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增强、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的目标。
      三、加强规划引导
      3.总体规划。“一区三园”规划总面积10.72平方公里,其中产业承接园2.65平方公里,白石渡氟化学循环工业园2平方公里,玉溪工业园5.33平方公里。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遵循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原则,2010年内编制完成“一区三园”建设总体规划和产业承接园、玉溪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此基础上尽快编制完成“一区三园”各类专项规划。
      4.产业布局。按照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科学布局、错位发展的原则,产业承接园以承接沿海地区机械制造、电子轻工、生物医药为主导产业,努力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白石渡氟化学循环工业园以氟化工、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水泥陶瓷等建材为主导产业,努力打造成为产业链完整、技术优势明显的循环工业基地。玉溪工业园集中发展现代农业(食品加工)、物流配送、轻工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努力打造成为宜章的现代农业和现代物流基地。
      四、完善基础平台
      5.完善服务配套。园区基础设施要与城市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相互衔接。坚持基础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完善水、电、路、讯等管网设施,加强学校、医院、银行、市场、公交、休闲娱乐等社会事业建设,大力发展金融、物流、中介等生产性服务配套。
      6.兴建标准厂房。认真执行标准厂房建设规划,兴建标准厂房2010年完成11万平方米,到2015年,完成60万平方米以上。
      7.创新开发模式。在政府出资建设基础设施的同时,积极探索市场运作模式,采取BT、BOT、特许经营、共建、合作等方式,广泛吸引民间、企业、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科研院所等参与园区建设。支持具有独立法人的园区开发公司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本、资源运作。
      五、理顺管理体制
       8.赋予宜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综合管理权限。宜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县委、县政府直接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代表县委、县政府对“一区三园”进行开发、建设和管理。凡落户“一区三园”的企业和项目,属县级权限内的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均在宜章经济开发区一站式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审批办结。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委托、园区办理、部门备案”的运作模式,将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通过委托授权宜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理。确因法律规定不能委托授权的,要通过在园区设立派出机构办理,基本做到项目审批办证缴费不出园。未授权或未设派出机构的审批许可,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上门办结。
      9.优化机构设置,调优配强班子。宜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构设置为一办四局,即办公室、财政审计局、规划建设局、企业服务局(加挂“一站式审批办证服务中心”牌子)、公共事务管理局。重新制定宜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定”方案。统筹各方,调优配强园区领导班子。
      10.激活园区活力。(1)支持园区按照“小机构、大服务”原则大胆推进管理创新。实行园区负责人任期责任制,相对稳定园区主要负责人。在核定编制职数的前提下,园区自主调配人员,自主决定科级以下干部的任免和交流,按程序任前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2)推行全员竞岗制,建立人员退出机制,推行灵活的绩效工资制度。对工龄满30年的人员,或按郴组〔2009〕16号和县委相关文件精神,符合提前退休的人员,鼓励提前退休。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予以调离或解聘。
      六、加大支持力度
      1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从2010年起5年内,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一区三园”的征地拆迁和道路、市政设施、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从2010年起5年内,“一区三园”规划内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净收入全额返回园区财政。从2010年开始5年内,新落户开发区园区的企业所产生的税收收入县级留成部分全额返回园区财政,主要用于奖励、扶持园区重点企业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12.拓宽园区融资渠道。以宜发投资公司为园区建设的主要融资平台,对园区的土地进行储备、开发和经营,筹措园区发展资金。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搭建银企合作平台,鼓励商业银行进驻宜章经济开发区。鼓励单位、企业和公民个人依法参与园区的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园区内村级集体和农民个人以征地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入股,参与园区开发建设的途径和办法。
      13.保障土地供应。新增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园区用地,重大项目用地要特事特办。允许园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按园区规划申请标准厂房建设用地。赋予宜章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土地储备权,园区动态储备土地不少于300亩。
      七、优化政务服务
      14.园区实行封闭式运行和管理。对园区实行封闭式运行和管理。简化审批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推行限时办结服务制和责任追究制。除安全生产、环保执法和公安刑事办案外,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进入“一区三园”企业参观、检查、评比、收费。
      15.加强用工和社会保障服务。建立园区用工保障机制,加强对农民工、城镇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实现与用工企业的直接对接。鼓励高等院校、各类企业在园区建立孵化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园区自主创业。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好园区务工人员落户、就医、子女就学、社会保障、住房租购等方面的问题。
      16.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从加快宜章发展的大局出发,明确责任,强化服务,积极营造有利于“一区三园”快速发展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人文环境,全力支持“一区三园”的开发建设。对各级各部门在“一区三园”开发建设和运行期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从严处理,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在“一区三园”内强买强卖,索、拿、卡、要等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八、加强管理考核
      17.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区三园”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县委、县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的领导任副组长,宜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宜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研究“一区三园”发展战略,作出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园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8.严格目标考核。制定园区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由县委、县政府下达考核指标,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织考评。一是对园区的招商引资、标准厂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管理、财税贡献等方面进行考核;二是将相关职能部门支持园区发展情况纳入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此件发至乡镇级)
 
主题词:经济开发区 建设 决定                                    
 
中共宜章县委办公室                                    2010528印发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