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减负”,企业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5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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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济宁市工商局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多个事项下放取消三个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我市陆续出台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110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111号)。这两个文件的实行,标志着将原来的住所申报制改为承诺制,有效解决了多种原因形成的场所、房屋权属不明确,生产力资源闲置浪费及部分住宅用于登记注册的‘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降低了创业成本,盘活了投资创业有效资产。”济宁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8月底前,我市实现企业开办环节并行办理、同步审批,新设企业开办在3个工作日以内办结的目标。同时,取消《企业集团登记证》核发、企业相关备案、取消指定报刊声明方式、下放冠市名称企业核准登记权限,实现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企业股权质押融资就近办理,委托企业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等多项服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