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8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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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信局: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0〕59号)和我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工业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2020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申报工作

    在企业自愿基础上,推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0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已被确定为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的不再申报)。试点企业基本条件:

    1、在全省或有关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拥有自主品牌,具有一定品牌管理基础,实施品牌战略意愿较强。

    3、诚信经营,信誉良好。

    4、产品质量水平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

    5、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健全,近3年在质量、环境、安全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指导试点企业有效开展品牌培育活动

    近年来,我省每年确定一批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到去年止全省试点企业已累计达到360家。部分试点企业认真组织实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行业标准,有效开展品牌培育活动,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的被认定为全国或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今年,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引导和指导试点企业尤其是新增试点企业认真抓好3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品牌意识。要引导企业深化对品牌培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以质量、信誉、文化等为基础的品牌建设,努力提高品牌社会知名度、认可度和用户美誉度、忠诚度,通过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

    (二)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工作机制。要指导试点企业建立健全品牌培育领导机构,明确企业内部品牌培育主管或牵头部门,建立覆盖各相关部门的品牌培育协同工作机制,制定落实品牌培育工作规划,明确品牌培育职责分工和时间步骤。

    (三)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工信部分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建材、通信、电子、石化、有色、钢铁等行业制定了《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行业标准,要认真组织贯标实践,指导试点企业制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梳理品牌培育主要过程,编制发布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文件,认真开展品牌培育各项活动,努力实现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三、具体要求

    (一)新增试点企业限数量、重质量。今年全省计划新增试点企业50家左右,采取限额推荐方式:长沙市推荐8家,株洲、湘潭、衡阳市各推荐5家,岳阳、常德、益阳市各推荐4家、其他市州各推荐3家。要真正把那些拥有自主品牌、重视品牌建设、质量效益良好和诚实守信的重点骨干企业推荐上来。

    (二)要分类指导试点工作。对试点企业要继续实施分类指导,对已列入试点但没有实际行动的企业要督促其尽快把工作开展起来;对建立了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的企业,要指导其进一步完善提高并有效运行;对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要及时总结提炼,广泛宣传推广。

    (三)请各市州工信局于5月9日前,将2020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推荐名单和《2020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登记表》(见附件)报省工信厅科技处。

    联系人:王定坚   电话:0731-88955568

    电子邮箱:595044736@qq.com


 

    附件:2020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登记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