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2018-2019年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8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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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科计〔2020〕14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属本科院校,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

根据《湖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湘科发〔2018〕44号)、《关于开展2018-2019年湖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兑现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19〕39号),经各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审核,省科技厅党组会审议同意,核定2018-2019年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单位114家、补贴资金992.56万元(详见附件),其中管理单位35家,补贴金额874.19万元;用户79家,补贴金额118.37万元。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及时将资金拨付到补贴单位。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管理单位加大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力度,服务全社会创新创业。

双向补贴经费文件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另行印发。

 

附件:2018-2019年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核定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