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长兴水泥厂产能出让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2日

来源: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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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工作规程的通知》(湘工信原材料〔2019〕68号)要求,现将炎陵县长兴水泥厂产能出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8日(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原材料工业处反映(联系电话:0731-88955381)。